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有关商务、国内经济合作、风景、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市风景、旅游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风景旅游、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管理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和旅游国际化工作;协调推进旅游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综合协调城市各类旅游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
3、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核、报批涉及风景区的相关事项及项目;监督管理风景区内的建设行为。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4、制定和实施全市风景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规范;负责风景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水平。
5、负责全市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牵头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引导和推动会展旅游发展;组织开展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指导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特色旅游等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指导风景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推广。
6、负责风景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市场运行状况的预测、调查、统计、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风景旅游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人员素质建设,组织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技能竞赛和岗位资格考试,指导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的等级评定和复评、年检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及其相关行业,提高普及率及应用水平。
9、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牵头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引导和组织企业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承担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具体工作,负责对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专项考核。
10、负责制定商贸流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网络建设,健全流通市场体系,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管理。
11、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牵头组织招商选资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和发布旅游、内外贸易、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外包及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情况。
12、负责粮油、生猪、食盐、农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流通监督管理,稳定市场供应。
13、负责连锁经营和代理、直销、会展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对零售商促销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备案、监督管理。
14、负责审核典当、拍卖、汽车报废更新、二手车交易、民爆物品等特种行业经营资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
15、负责成品油网点布局、经营资质审核及报批等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服务和批发零售市场巡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流通领域违法行为。
16、负责建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建德市贸促支会建设,指导旅游、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各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对会员企业的业务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和政策培训等工作。
17、负责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相关的外贸洽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负责跨境电子商务推广工作,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18、负责建立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开展WTO规则及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指导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应对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调查及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等国际贸易壁垒。
19、负责建立产业损害预警,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指导内外贸企业品牌创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
20、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服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履约情况。负责审核中方主体境外投资机构,监督管理境外投资项目。
21、负责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重大经贸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产业招商、人才培训、培训机构认定、国际论证和示范园区培育等有关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境外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护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权益。
22、指导开发区外资引进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参与拟定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23、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2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建德市旅游商务局(包括建德市旅游商务监察大队、建德市招商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17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73.5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173.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00万元;农林水支出3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6万元;其他支出250.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808.71万元,项目支出1364.86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706.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正常公用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48.84万元;主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71.00万元;主要用于风景名胜区维护建设、旅游交通标志建设、旅游景区规划编制等。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340万元;主要用于贵州帮扶、重庆对口帮扶、山海协作等扶贫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703.21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业务、招商引资、跨境电商、支付宝落地、农村淘宝等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53.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250.65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业务、招商引资、跨境电商、支付宝落地、农村淘宝等项目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5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业务、招商引资、跨境电商、支付宝落地、农村淘宝等接待等支出,全年接待人次约4万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74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的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33万元,其中:水费3.40万元,电费8.00万元,邮电费12.48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招待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5.70万元,工会经费8.50万元,福利费2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
(六)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36.95万元。其中:1.货物类采购金额10.95万元。主要是用单位公用经费采购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中档)、复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2.服务类采购金额26万元,用于旅游市场建德旅游车身广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