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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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2-27  来源: null

建德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建德市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审计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负责向市政府和杭州市审计局提交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杭州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家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建德市内的中央、省、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

(7)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根据年度计划或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本市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正职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检查经济工作的有关情况。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10、承担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

二、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5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4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4.55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484.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71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23.39万元,项目支出61.16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484.5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382.7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本级所属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8.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金缴纳。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1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培训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4.68万元,主要用于“金审”工程建设项目网络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4.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审计业务交流、协审单位工作用餐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4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人员参加省市专业知识培训以及参加全省全杭州地区开展专项调查审计项目(如2014年全国开展的土地出让金审计以及2015年将开展的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所需的参审人员租车费用及参审人员往返的车辆接送等其他费用)。

20148月本单位已按市政府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表1

附表2

        

        建德市审计局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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