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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生态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1 来源: null
建德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建审公告〔2014〕8号
建德市生态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建德市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政函[2014]57号)的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7月4日,对本市2012-2013年度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德市财政2012-2013年共安排生态市建设预算资金5802.5万元,其中: 2012年2770万元、2013年3032.5万元;同期实际支出5134.67万元,其中: 2012年2253.75万元、2013年2880.92万元,结余资金667.83万元在财政生态建设专户中滚存使用。生态市建设预算资金主要安排到建德市环保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其中安排到建德市环保局(每年1483万元)的支出预算指标,由建德市环保局申请执行,资金拨付到建德市财政生态建设资金专户,然后统一调配使用。 本次审计主要审查了从生态市建设资金中拨付到建德市环保局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2012-2013年共拨付生态建设工作经费、生态建设宣教经费合计510万元)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2012-2013年共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5548.07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911.8万元、本市财政安排1636.27万元(在生态市建设资金中配套1276.2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严格按照生态市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筹集资金,投入资金保持稳定增长,并通过预算安排支出。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按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补助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相关补助单位。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效明显,已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市,另有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5家、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2家,杭州市级生态村122个,并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创建工作以及资金投入,对(乡)镇、街道以及村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发现在生态建设工作经费使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中还存在不够规范。已专题报告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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