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根据《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通则》、市老龄委《关于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和我市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精神,决定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理事会进行换届,现将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居)老年人协会。 二、换届时间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开始至5月23日前完成。 三、组织设置 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理事一般设5人,其中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具体根据各行政村(社区)协会章程确定。理事会中女理事应占30%。理事会理事长一般应由热心老龄事业、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威望且年龄不超过75周岁的会员担任。行政村(居)“两委”负责人可通过参选并按规定当选成为协会理事长,但必须经乡镇老龄委同意,同时设立常务副理事长1名主持日常工作。 四、换届办法 1.广泛宣传。要通过会议、黑板报、广播向老年人宣传这次协会班子换届的意义和新班子成员的条件,使广大老年人都来关心换届。 2.成立工作组。建立村(居)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成员由村两委和原理事会成员等5-9人组成,设组长1名。 3.确定会员代表。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每10-20名会员产生1名代表的名额,由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组提名,村两委联合商议。会员代表须经过其所代表的会员以签字、盖章或口头等形式确认同意。 4.候选人提名。协会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一般由村两委和老协班子共同商议提名,实行等额(或差额)提名。有条件的村可自荐报名。提出的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征询所代表的会员意见。 5.组织选举。选举会议由村(居)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具体程序为:上届协会理事长作工作报告;宣读并表决通过选举办法;宣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名单并进行表决;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理事长作表态发言;村(居)主要领导讲话。 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实际参加选举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票数方可当选。 6.做好交接归档。换届结束后,理事会新旧班子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理事会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协会本届工作计划,明确各理事职责,建立相应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抓好协会骨干培训。同时,对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归档,并将选举结果和理事会成员名单上报各乡镇老龄委和市老龄办备案,同时根据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建好老年组织,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挑战、发展基层老龄事业的一件大事,是改变工作方式,通过老年协会促进基层各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基层民主、开展城乡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在抓好本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并纳入村(居)党建工作年度目标和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实施。 2.选好班子。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选举的原则,认真做好基层老年人协会理事会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要深入调研,抓好宣传,把有威望、有能力、热心老龄事业、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吸收到理事会,提高基层老年协会班子凝聚力和工作能力,促进城乡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 3.抓好落实。要按照《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通则》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周密抓好协会班子的换届工作。同时,要做好退下来的协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充分肯定他们过去做出的工作成绩,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到平稳过渡。在此基础上,按照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老龄设施基础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强化老龄教育和宣传,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推进基层老龄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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